「景順日本基金」達清算標準,11/21向金管會申請核准終止契約
公告事項:
景順投信經理之「景順日本基金」,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新台幣貳億元,依契約規定將於報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終止契約並進行清算。
依據:景順日本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
說明:
一、景順投信經理之景順日本基金至民國97年11月20日之最近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淨資產價值低於新台幣貳億元,符合該基金信託契約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終止契約並進行清算。
二、景順投信將於同年11月21日向金管會申請核准終止契約,並進行後續之清算程序。
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