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波羅基金」與「阿波羅諾貝爾基金」合併基準日為9月30日
精實新聞 2002-10-02 11:14:48 記者 蔡淑瑤 報導
阿波羅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阿波羅諾貝爾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合併,並以「阿波羅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存續基金,「阿波羅諾貝爾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消滅基金。
一•存續基金之名稱:阿波羅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存續基金經理人:劉永仁消滅基金名稱:阿波羅諾貝爾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二•合併基準日: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三十日
三•不同意基金合併之受益人得於公告日後至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止向阿波羅投信提出買回受益憑證申請之聲明
四•阿波羅投信自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起至阿波羅諾貝爾基金資產全部移轉於阿波羅基金之日止,停止受理阿波羅諾貝爾基金受益憑證之申購及買回之聲明
五•換發新受益憑證之期間自九十一年十月十四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