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聞總表 新聞內文

柏瑞投信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法令,處警告及罰鍰24萬元

字級設定:

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違反證券法令規定裁罰案

一、裁罰時間:100年3月18日

二、受裁罰之對象: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三、裁罰之法令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7條第1項、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6條第2項規定。

四、違反事實理由: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運用基金投資,有投資分析報告缺乏合理基礎及未訂定有效內部控制制度之情事,違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相關法令規定。

五、裁罰結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3條第1款、第113條第2款規定,處柏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及罰鍰新臺幣24萬元。(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