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及摩根基金-中國基金於12/14與在台未核備基金合併
金管會於2018/7/12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投字第1070325261號函核准,摩根投信總代理之「摩根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及「摩根基金-中國基金」(存續基金)與在台未核備基金JPMorganFunds-Emerging Market Bond Fund及JPMorgan Funds-Hong KongFund等2檔境外基金(消滅基金)合併,並以「摩根基金-新興市場債券」及「摩根基金-中國基金」為存續基金。合併生效日訂為2018/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