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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國際投信因投資決策違法,被處半年不得募集或追加募集基金

精實新聞 2005-01-03 08:39:27 記者 柯安聰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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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期局1231日表示,兆豐國際投信運用其經理的兆豐國際兆豐基金、兆豐國際高科技基金、兆豐國際平衡基金及兆豐國際歡喜平衡基金等4檔基金,在買賣東鋼(2006)等股票的投資決策流程有違反證券管理法令之情事,依行為時證券交易法第18條之11項準用第66條第1款規定,予以警告處分。

證期局並表示,兆豐國際投信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執行,依行為時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7條第8款規定,於6個月內停止受理公司募集或追加募集基金的申請案件。


•相關基金:兆豐國際兆豐兆豐國際高科技兆豐國際平衡兆豐國際歡喜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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