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千里馬基金」於12/25合併至「新光福運平衡基金」
新光投信經理之「新光福運平衡基金」及「新光千里馬基金」合併。合併公告事項如下:
一、主管機關核准函日期及文號:金管會95 年11 月30 日金管證四字第0950154085 號函。
二、存續基金之名稱:福運平衡基金
基金經理人:呂大偉
投資策略:本基金採行股債均衡配置的投資策略,首先確立總體經濟概況,研判產業發展趨勢,選股著重公司基本面與相對價值,著重長線投資之成長性,追求長期資本利得及投資收益。
三、消滅基金之名稱:千里馬基金
四、合併目的:
新光投信本次提出「福運基金」與「千里馬基金」之基金合併申請,將以「千里馬基金」為消滅基金,「福運基金」為存續基金,以提升投資操作空間及資金靈活運用,且在降低營運成本及人力作業考量下作基金合併,以為投資創造最佳之收益為目標,進而強化公司整體競爭能力的目的。
五、預期效益:
1、維護受益人權益,創造最大的報酬
2、整合管理操作,提升企業經營管理之競爭力
3、因應投資環境轉變,提升研究品質與操作績效
六、合併基準日: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