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書報攤 報告內文
延宕六年的改革 埋下勞動基金弊案禍因

2020/12/14 提供機構:今周刊
字級設定:

游迺文上月底因涉嫌與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共謀、動用勞動基金下單,拉抬特定公司股價,遭檢方收押之後,讓公務機關人力與待遇是否足以承擔操作四兆餘元基金的重任,再次成為各界討論焦點;也使得李應元十五年前的這番話,更引人深思。?但在當年的時空環境下,成立行政法人操作「勞工血汗錢」,被多數立委視為邪門歪道,有人痛批這項提案是「全盤否定認真做事的公務人員能力」;即使態度較為溫和者如國民黨立委楊麗環也認為,基於政府有義務監管勞動基金以維護勞工福祉,由行政機關直接操盤較為穩當。?因此,立法院○七年三月完成立法,於同年七月成立隸屬於勞委會的「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負責管理操作當時規模近七千億元的新、舊制勞退基金;一四年,立院再次修法,將勞退監理會業務,與原本由勞保局財務處負責的勞保、國保等基金整合,一併交由新成立的「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投資運用。?難題一:人力不足尊重專業? 編制應彈性化?「十幾年前,勞委會就預見勞保、勞退基金規模只會不斷擴大,但公務機關員額受管控、公務員待遇也不可能和投資績效連動;只有成立法人才能讓編制、待遇更有彈性。但因為立委擔心『管不到』,只能用公務機關操盤。現在出了事才來討論人力和薪資問題,其實只是老調重彈。」全程參與那段歷程的前勞保局長羅五湖,不禁嘆了口氣。?「人力不足」,在羅五湖眼中確實...【全文請見今周刊125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