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境內基金 境內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日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成立日期2024/11/11興櫃交易代碼
基金規模417千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11/30成立時規模 
基金總規模5.43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11/30基金公司宏利投信
基金類型跨國投資股票型全球市場基金經理人劉柏廷 
計價幣別日圓
投資區域全球 保管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主要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統編72967971Q 配息頻率月配
單筆最低申購500,000元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3
定時定額 最高管理年費(%)1.800
最高手續費(%)3.000最高保管費(%)0.280
買回手續費率 是否為ESGESG說明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基金月報 /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標的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總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且投資於國內外上市或上櫃股票(含承銷股票及特別股)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七十(含); 投資於特別股及具特別股性質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含)。前述所稱「具特別股性質之有價證券」係指以特別股為主要投資標的或追蹤特別股指數為目的之基金受益憑證、基金股份、投資單位(含槓桿型 ETF)。 
銷售機構中租投顧,鉅亨投顧,三信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元大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渣打國際商業銀行(96年更名並受讓英商渣打銀行在台全部營業及資產),玉山商業銀行,瑞興(原:大台北/稻江)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短線交易規定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時間期間(月)操作績效(%)台股績效(%)現任基金
劉柏廷 2024/11/11至  1 -1.40 -1.20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南非幣避險)(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A不配息(南非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南非幣避險)(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A不配息(台幣)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A不配息(美元)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精選中華基金(台幣)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台幣)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美元)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南非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A不配息(澳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台幣)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美元)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南非幣避險)
宏利全球科技基金-NA不配息(澳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日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NB月配息(日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精選中華基金(人民幣避險)
宏利全球動力股票基金(台幣)
宏利全球動力股票基金(人民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台幣)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美元)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避險)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宏利特別股息收益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避險)(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附註:
一、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所有基金風險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為準。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
三、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四、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五、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六、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七、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