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境內基金 境內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永豐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成立日期2019/09/19興櫃交易代碼
基金規模227.52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10/31成立時規模2.51億元(台幣)
基金總規模227.52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10/31基金公司永豐投信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ETF基金經理人林永祥 
計價幣別台幣
投資區域 保管銀行中國信託銀行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主要投資區域美國
基金統編76340774 配息頻率季配
單筆最低申購 元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2
定時定額 最高管理年費(%)0.110
最高手續費(%)2.000最高保管費(%)0.090
買回手續費率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2% 是否為ESGESG說明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基金月報 /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標的本基金投資於(一)本基金所投資之國內部分:中華民國境內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任一信用評等等級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二)本基金所投資之外國部分:1. 中華民國境外符合金管會規定之任一信用評等等級由國家或機構所保證、發行、承銷或註冊掛牌之債券(含政府公債、普通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金融債券、符合美國 Rule144A 規定之債券);2. 前述之債券不含以國內有價證券、本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發行之有價證券,及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為連結標的之連動型或結構型債券。本基金標的指數成分債券主要為美國財政部發行之信評為AAA級美元計價公債,流通在外餘額(OutstandingAmount)需達10億美元以上,債券距離到期日須大於等於20年。美國政府債券為美國財政部發行之公債,信用品質佳,是風險相對較小的債券指數。全球景氣循環的後期,美國政府債券為最佳避險工具,為資產配置不可或缺的標的。 
銷售機構統一,台新證券,凱基證券,富邦證券,元大證券,永豐金證券 
短線交易規定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時間期間(月)操作績效(%)台股績效(%)現任基金
林永祥 2024/04/12至  7 4.08 9.45 永豐臺灣加權ETF基金
永豐滬深300紅利指數基金(台幣)
永豐滬深300紅利指數基金(美元)
永豐滬深300紅利指數基金(人民幣)
永豐10年期以上美元A級公司債券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永豐1至3年期美國公債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永豐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永豐美國大型500股票ETF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永豐美國科技ETF基金
永豐中國科技50大ETF基金
永豐台灣優選入息存股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周彥名 2022/09/15至2024/04/11 19 -9.08 41.58 聯邦金鑽平衡基金-A不配息(台幣)
聯邦金鑽平衡基金-NA不配息(台幣)

林永祥 2021/03/15至2022/09/14 18 -12.56 -9.82 永豐臺灣加權ETF基金
永豐滬深300紅利指數基金(台幣)
永豐滬深300紅利指數基金(美元)
永豐滬深300紅利指數基金(人民幣)
永豐10年期以上美元A級公司債券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永豐1至3年期美國公債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永豐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永豐美國大型500股票ETF基金(本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永豐美國科技ETF基金
永豐中國科技50大ETF基金
永豐台灣優選入息存股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張怡琳 2020/03/17至2021/03/14 12 -21.29 67.27 野村全球航運龍頭息收ETF基金(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王建武 2019/09/19至2020/03/16 6 13.82 -10.80 中國信託日經高股息50 ETF基金(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收益平準金且基金並無保證收益及配息)

附註:
一、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所有基金風險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為準。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
三、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四、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五、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六、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七、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