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境內基金 境內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新光新興富域國家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成立日期2020/01/21興櫃交易代碼
基金規模2.18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09/30成立時規模14.56億元(台幣)
基金總規模4.83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09/30基金公司新光投信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全球新興市場基金經理人李淑蓉 
計價幣別台幣
投資區域新興市場 保管銀行合作金庫銀行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主要投資區域新興市場
基金統編76861627A 配息頻率 
單筆最低申購10,000元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3
定時定額最高管理年費(%)1.500
最高手續費(%)3.000最高保管費(%)0.260
買回手續費率買回費用(含受益人進行短線交易者)最高不得超過本基金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 是否為ESGESG說明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基金月報 /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標的投資於中華民國及外國有價證券。  
銷售機構中租投顧,丹尼爾投顧,鉅亨投顧,三信商業銀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保證責任高雄市第三信用合作社,合作金庫銀行,安泰商業銀行,王道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聯邦商業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2.4.9併入富邦證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短線交易規定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時間期間(月)操作績效(%)台股績效(%)現任基金
李淑蓉 2022/04/01至  31 3.25 32.30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A不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B月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R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新興富域國家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新興富域國家債券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新興富域國家債券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新興富域國家債券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邱志榮 2020/04/01至2022/03/31 23 2.28 82.26

李淑蓉 2020/01/21至2020/03/31 2 -9.14 -19.89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B月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A不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再生環境債券基金-NB月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本基金非屬環境、社會及治理相關主題基金)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R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新興富域國家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新興富域國家債券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新興富域國家債券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新興富域國家債券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新光全球債券基金A不配息(人民幣)(本基金有一定比重得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附註:
一、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所有基金風險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為準。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
三、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四、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五、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六、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七、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