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通信委員會主管美國廣播與電信業務的政府機構。FCC主管美國的廣播與電信業務,負責掌理非聯邦政府機關(包括州政府與其他地方政府、民間商業)使用無線電頻率之分配管理。此外,FCC有權力對州與州之間的通訊行為做裁決,也有權力對於美國與外國之間的通訊行為做裁決,但是對於州內的電信則無權過問,這是州立委員會所立的法案。FCC下設有六個局與九個幕僚室,包括大眾傳播、公眾電信、無線電信與有線電視管理局等單位,以執行其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