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名為保障性住房,為內地政府對中低收入家庭實行分類保障過程中所提供的社會保障性質住房,內容限定供應對象、房屋建設標準、銷售價格以及租金標準等,其中住房種類並依規定標準分四大類,為兩限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與公共租賃房等。
1.兩限商品房
是一種限套型、限房價的普通商品住房,房價採中低價位,依據具體樓層調整銷售價格,且平均銷售價格不超過房屋銷售限價。房型部份,以中小型為主,較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面積小。此外,該類房型亦可上市銷售,且價格乃由賣房人自行制定,不再受政府約束。
2.經濟適用房
是一種具有經濟性及適用性的社會保障性質住宅,意指該房屋價格較市場上的價格來的適中,符合中低收入家庭可承受的範圍內,房型的設計及建築標准也強調住房的實用性,以中小套型為主。此外,該住房建設用地是國家以劃撥方式提供給房地產開發商使用,政府免收土地出讓金和市政相關配套費用,並減免其他應徵收費用,以及對銷售價格、購買資格、開發商利潤等進行規定及限制。
3.廉租房
為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提供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的具社會保障性質住房,該住房只租不售,租金以政府核定的低廉租金出租給該類家庭,而房型部份則以小戶型為主。
4.公共租賃房
政府為解決暫時性住房困難族群住房的問題所提供的社會保障性質住房。此住房為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格或承租者能夠承受的價格出租,當一段時間過後,承租者有支付能力,則須搬離該類住房,是一種針對既無法購買經濟適用房者、又不符合廉租房條件的新就業員工或為從外地遷移至城市工作的群體。
大陸保障房建設規模由2008年起的100多萬套,一路擴大推動,成長至2009年330萬套、2010年580萬套,以及2011年規劃將興建至1000萬套保障房與棚戶區改造住房,其中包括:北京20萬套、上海22萬套、黑龍江哈爾濱4.2萬套、廣西29萬套及廣東31萬套,未來政府並預計於十二五計劃期間(2011-2015年),完成興建共3600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
2011年保障房建設進度方面,規劃於4月底前將完成該年度保障房建設用地供應任務,包括完成棚戶區改造的籌備工作、制定棚戶區改造專案的實施方案及公佈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等;5-6月完成各類保障房建設的前期相關手續,如工程建設前期的準備工作、棚戶區改造案拆遷補償安置協定的簽訂工作與組織拆遷等;7-9月展開保障房的開工及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