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是指因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就所有人持有土地期間其自然增值部分所課徵之稅捐;凡是已經規定地價的土地,不論都市或非都市土地,在土地所有權移轉時,都必須按土地自然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增值稅的計算方式分為三級累進稅率,各為土地漲價總數額之百分之四十、五十、六十等三級,土地自然漲價總數額是以土地的售價減除土地成本及各項改良費用為準;如採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時,都市土地在三公畝以內、非都市土地在七公畝以內者,其稅率為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