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身為軌道式導引車,係藉輸出入訊號控制,使搬運車沿預先舖設的各式軌道運行,其原理與軌道式相同,只不過裝備有電磁或光學等自動導引裝置,能夠沿規定的導引路徑行駛,具有安全保護以及各種移載功能的運輸車,工業套用中不需駕駛員的搬運車,以可充電之蓄電池為其動力來源。一般可透過電腦來控制其行進路線以及行為,或利用電磁軌道(electromagnetic path-following system)來設立其行進路線,電磁軌道黏貼於地板上,無人搬運車則依循電磁軌道所帶來的訊息進行移動與動作。可視為視備間之橋梁,連接產線中的各設備,其無人駕駛與自動導引作業的方式優於手動運輸,在安全、成本、毀損、生產計畫、存貨控制等考量,甚至在於人力不足、誤送料件、待料等問題,都能迎刃而解,因此,具有彈性之無人搬運車,在自動化生產過程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設備。
AGV以輪式移動為特徵,屬於輪式移動機器人(Wheeled Mobile Robot,簡稱WMR)的範疇,較步行、爬行或其它非輪式的移動機器人較具有行動快捷、工作效率高、結構簡單、可控性強、安全性好等優勢。而與物料輸送中常用的其他設備相比,AGV的活動區域無需鋪設軌道、支座架等固定裝置,不受場地、道路和空間的限制。因此,在自動化物流系統中,最能充分地體現其自動性和柔性,實現高效、經濟、靈活的無人化生產。
AGV的優點:
(1)自動化程度高:由電腦、電控設備、雷射反射板等控制。當車間某一環節需要輔料時,由工作人員向電腦終端輸入相關信息,電腦終端再將信息傳送到中央控制室,由專業的技術人員向電腦發出指令,在電控設備的合作下,這一指令最終被AGV接受並執行——將輔料送至相應地點。
(2)充電自動化:當AGV小車的電量即將耗盡時,它會向系統發出請求指令,請求充電(一般技術人員會事先設定好一個值),在系統允許後自動到充電的地方“排隊”充電。另外,AGV小車的電池壽命很長(10年以上),並且每充電15分鐘可工作約4小時。
(3)美觀:提高觀賞度,進而提高企業形象。
(4)方便、減少占地面積:生產車間的AGV小車可以在各個車間穿梭往來。
綜合分析AGV技術的發展,國內外AGV有兩種發展模式:
第一種是以歐美國家為代表的全自動AGV技術,這類技術追求AGV的自動化,幾乎完全不需要人工的干預,路徑規劃和生產流程復雜多變,能夠運用在幾乎所有的搬運場合。這些AGV功能完善,技術先進;同時為了能夠採用模組化設計,降低設計成本,提高批量生產的標準,歐美的AGV放棄了對面板造型的追求,採用大部件組裝的形式進行生產,系列產品的覆蓋面廣,各種驅動模式、各種導引模式、各種移載機構應有盡有。
第二種是以日本為代表的簡易型AGV技術,或只能稱其為AGC(Automated Guided Cart),該技術追求的是簡單實用,極力讓使用者在最短的時間內收回投資成本,這類AGV在日本和臺灣企業套用廣泛,從數量上看,日本生產的大多數AGV屬于此類產品(AGC)。該類產品完全結合簡單的生產套用場合(單一的路徑,固定的流程),AGC只是用來進行搬運,並不刻意強調AGC的自動裝卸功能,在導引方面,多數只採用簡易的磁帶導引模式,由於日本的基礎工業發達,AGC生產企業能夠為其配置上幾乎簡單得不能再簡單的功能器件,使AGC的成本幾乎降到了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