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院深度為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中,對都市設計及都市景觀控制辦法的一種;側院深度係指沿側面基地線所留設而不屬於前院或後院之庭院其平均水平距離。法規規定於低密開發之住宅區,除留設前院及後院外,尚需留設側院深度,以增加相鄰綠地之連通,避免大量體或連續性的建築物出現,而破壞低密度區的土地管制使用效能;如果建築基地為三面以上臨路時,則可以不用留設側院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