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離岸風電的融資協議到位(financial close)時間點與開發進度息息相關,在台灣卻兩相糾纏,成為雞生蛋、蛋生雞的難解問題。我們認為,經濟部、財政部等主管機關,應該參照海外離岸風電的發展經驗,由政府出面搭建中小企業參與購售電協議(CPPA)平台、乃至重啟由政府出面躉購保證收益等管道,完善開發商與提供融資的行庫均衡而穩健的資金流通管道,確保台灣離岸風電的發展能夠依循規劃藍圖順利轉動。
離岸風電是國家重要能源政策,也是確保台灣在邁向淨零碳排的重要一步。
然而,發展數年來,卻仍只有少數幾個風場能夠在開發進度未受延宕、或僅推遲小部分進度的狀況下,完成融資協議到位的里程碑。追根究底,一方面是來自台灣公股行庫的支援力道不足、另一方面則是開發政策太過「積極」,未有完整配套就急著往大型企業CPPA的購售電管道去走,反而拖累了各方進度。
截至目前為止,台灣有逾360支以上的風機在運轉當中,提供約3GW的發電容量,相較於全台約58GW的可用總發電容量比重約5.2%,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當然,提升風電裝置容量需要錢。而開發離岸風電的案場究竟需要多少錢?根據業內估計,每500MW的裝置容量約需要1,000億元的資本投入,除了開發商自行投入的前期資本之外,最重要的就是銀行團貸予的專案融資了。
然而台灣的幾項離岸風電計畫,近年來卻面臨官股銀行團對於未來收益估計保守以對,以致於遲遲難以貸予資金融通;而開發商投予重望的CPPA簽署,卻也因潛在購電企業方對於售電價格是否還有再向下空間所導致的觀望態度,遲遲未簽署CPPA,反過來讓官股銀行團難以放行融資,成為「卡死」離岸風電專案融資的雞生蛋、蛋生雞問題。
我們認為,主掌能源供應的經濟部、以及主掌官股行庫的財政部,必須認清離岸風電作為經濟穩定與能源供應的國安問題,應該更主動出面磨合各方疑慮,掃清障礙並確保風場融資到位的期程。我們贊同日前經濟部釋出擬由中鋼等具備良好信用評等的官股企業來承擔CPPA,再分售給有綠電需求的其他企業的做法,然而事實上還有其他更多彈性的作為可以探索。
當前卡住離岸風電融資的一大因素就是「市場價格」,從台電躉購邁向CPPA的路徑上,雖是為了推動電業自由化的美意,卻未預見市場永遠對於更低價格的電力有所期望,買方裹足不前,反而拖累了開發商的資金調度規劃,就這點而言,我們認為政府應可一併思考以台電躉購為最終手段(last resort)的可能性,作為對銀行團風險評估所需的預期收益保證,而非選擇「不再躉購、一定得走CPPA」的非黑即白道路。
另一方面,台灣具有許多以外銷市場為主的隱形冠軍企業,這些企業規模雖不大,但出口歐盟等市場即將要受到CBAM碳邊境調整機制的規範,未嘗不可由政府出面籌組由100家、200家中型企業組成的產業購電聯盟,藉由多元的組成自然稀釋CPPA的購電違約風險;同時,台灣的儲能與電力交易平台發展都已箭在弦上,將風電未來潛在發出電量做預先的交易規劃,預期借助高流動性的電力現貨市場,亦可降低單一企業簽署CPPA的風險集中疑慮。
而事實上,MoneyDJ社論之前也提過,當前風電融資就是卡在只有大型企業具備可簽署CPPA資格,反過來卡住了官股金融機構放貸的意願。若政府能夠表態要求官股行庫針對風電計畫融通放款,後續則可藉由債權證券化等多元作為來降低官股行庫的貸款曝險。
離岸風電發展既是國家重大政策,事在人為,看怎麼做能夠做得更好,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