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社論》管預售屋炒作?別打假球,請立專法!
2022/06/29 10:55
MoneyDJ社論
內政部打算修正《平均地權條例》,透過限制預售屋換約來抑制炒作歪風。不過呢,其實政府當真要處理預售屋炒作的問題,應該從根本上去催生「預售屋管理專法」,有交易就課稅,賺多課多,若只是在表面上微調平均地權條例,說什麼「以有條件(價格)平轉為原則鬆綁預售屋換約」,那只是為炒作打開一道後門,所謂落實居住正義云云,都打假球啦。
講得好聽點,所謂平轉、沒賺錢、不賣貴,說穿了都只是買方雙方的「帳面行為」,檯面下交易可以上下其手的方式,難道還少了?
預售屋合約為何如此吸引投機炒作?不就是簽約金佔總價金比例不高,投機的成本低廉,只要透過槓桿操作,很容易就可炒高價格嗎?筆者就曾聽聞房地產投資客,在潛銷期訂下多間預售屋,並在正式開賣後將預售合約漲價出清,此刻獲利已足以讓他能夠「實質成交」一戶,該戶也在成屋之後進一步賣出,完全獲利出場。買空賣空,獲利超瘋(豐)。
先前政府禁止紅單炒作,就是要防止這類買空賣空手法。2021年禁止紅單交易後,預售屋還是可以一手換一手,一約換一約,只是投資客所需負擔的機會成本高了一點而已,房價依然不斷被炒高,對於口袋夠深的有心人而言,光是禁止紅單炒作,才擋不住他們想要賺錢的決心咧。
日前也有學者喊出「廢預售屋制度、終止亂源!」但如此因噎廢食亦不可行。既然預售屋擋不住,就應該專法管理,對超額利潤課稅。
固然,從近年來中古屋實價登錄逐步完備、房地合一稅2.0上路,對於遏止惡性炒作、風險卻由社會承擔的歪風,已經改善許多。但預售屋不但無法可管,現在還想開放「只要沒賺錢就可以轉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要表面上作成平價轉手的A/B約、事實上約定私下暗盤換手獲利就好,政府喊防炒預售屋,只不過是掩耳盜鈴罷了。
立委大大們啊,真的要管預售屋,就催生專法吧。只要法規完善,有明確的資本利得課稅依據,短炒就課以重稅,有人敢賺這種錢,就讓國庫稅收也來分享他的獲利啊。在專法上路之前,預售屋的轉手換約,應該嚴格限制。
不過呢,先別提專法了,《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會不會在立院協商就被建商「喬」掉,立委大大們,大家都在看喔。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