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社論》電信速整併,NCC/公平會別再拖!
2022/07/14 08:56
MoneyDJ社論
整合電信業頻譜資源既然已經是定調政策,公平會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諸公,你們還要審多久?拿出魄力,給予合理的附加負擔條款之後,就趕快審、趕快放行吧。電信業者要整合就是要減少重複投資、留下可用現金投入新應用,開門每天就是折舊、折舊、折舊,審查程序再拖,發展機會越發流失、合併綜效就越低,讓台灣之星和亞太電(3682)再虧下去,那還有什麼資源好整合的?
台灣大(3045)、台灣之星合併案是在去年底公告,遠傳(4904)和亞太電的合併案則是今年二月底出爐,公平會和NCC,你們知道台灣之星和亞太電過去五年合計虧掉了500億元嗎?這意味著過去這半年,兩家公司合起來可能就已經又虧掉了50億,如果照業界預期的,兩件合併案審查還要再審個半年,這樣又是另外50億元的虧損耶。
多年以來,台灣行動通訊市場存在三大兩小業者,整個市場早已十分飽和、過度競爭,小型業者虧了一屁股,大型業者也是勒緊褲帶度日,更別說要再為未來十年的6G鋪路。NCC和公平會去年既然已經許可遠傳和亞太電在5G共用頻譜和網路了,就證明推動頻譜共用效益、減少重複投資是已經確定的行政方向,現有兩案的審查就更應該著重在「興利」,別再自限於過往反壟斷審查的「防弊」心態了。
當然,主管機關應該檢視如何合理分配頻譜資源,並確認特許行業的存續業者,要在合理獲利狀況下能夠繼續投資、升級服務。很簡單啊,那就透過附加負擔的方式,指定業者在合併後所節省下的成本,應有一定比例投入新技術、新應用的開發就好了嘛。而消費者保護方面,公平會也可要求合併方業者出具概括承受既有合約的保證,並於合併完成後若干年間進行結合後審查,不就得了?
更積極一點,公平會甚至可以允許業者合併後的若干年間,只能在後端骨幹網路範圍合作、但在消費者市場業務分離運作,持續提供多元化費率,藉此保障消費者權益、同時收節省電信資源之效。
遊戲規則訂清楚,沒做到就裁罰,天經地義。
現在呢?公平會和NCC還在那邊細讀、逐一回覆業者提交的合併營運企劃書,老天,實在是有夠沒效率、浪費大家的時間。趕快審一審,盡快批核,讓整合早日實現,才符合最大社會利益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