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少子化、勞動力缺乏的窘境不斷惡化,政府除了擴大既有泰國、印尼、菲律賓、越南等移工輸入國的限額,支撐台灣的基礎勞動環境所需,另一方面,則與印度簽署移工MOU,力求以龐大的印度移工人口,為台灣產業市場注入新的生命力。然而,我們要說的是,既然印度移工政策八字尚無一撇,正好就是屏除過去苛刻的仲介、那些黑白手套在其中運作的灰色地帶——的時候,由政府來當莊家,可進一步提升移工勞動市場的流動性與自由度。
我們認為,由台灣/印度雙邊政府,主動協商、締結勞動者的工作合約與勞動條件,提供願意來台的印度移工申請其符合工項的工作機會,透過這樣的「政府對政府」的平等框架,或能遏止至今不斷發生的仲介亂象、藉此戒絕仲介與雇主要求非常規勞動條件所衍生出的「逃逸外勞」問題,並符合已國內法化的相關國際公約規範、洗刷台灣政府縱容移工被剝削的國際惡名。
由政府對政府的合作架構,也可進一步延伸既有的移工直接聘僱服務、乃至今年1月所開辦的在臺移工一站式申請聘僱及居留整合服務,為移工的勞動條件帶來更具保障的監管架構。
是的,無論是泰國、印尼、菲律賓與越南,台灣與這些移工移出國的往來,長時間把持在仲介體系手中。無法適性適能,為移工尋求更佳工作機會的媒合,社會新聞上更時不時出現將「逃跑移工」作為罪犯「獵捕」的新聞。
講難聽一點,移工為什麼要跑?不就是因為不堪苛虐,不堪低落的勞動環境,乃至無法承受的高強度勞動嗎。而這些可能性,都直接、間接地使得「逃跑」成為移工們最有可能成功「活下去」的選項。
事實上,綜觀在移工「逃逸」問題尤其受到重視,社會關心的是:目前造成移工逃逸的因素若無改善,引進印度移工將會使逃逸情況加劇。而造成移工逃逸的最大因素,便是「私人仲介」在移工勞動力市場的橫行。在台灣政府長年對仲介的放縱之下,私人仲介向移工收取高額仲介費、買工費、巧立名目苛扣等,對移工造成經濟上的剝削;無所不在地把持資訊及資料,對移工工作機會造成的控制與壟斷……「私人仲介」的存在佔了「移工逃逸因素」裡的大宗。
我們認為——在下一個階段的移工政策調整,政府應該自行出來做莊。
向工商業搜集所需移工人數,工項統計,由國家來擔任媒合的角色,並與移工出口國的政府締結契約。移工若在某雇主工作場所取得不平等勞動條件,得申請更換雇主,無需仲介同意(事實上,最應該拔除的就是這個「仲介」的角色)。移工來台,即發放合法工作證,得於部分特許行業內求職、就職,其餘福利與權利義務,概受我國勞動法令監管。
就像我們先前所提過的,開放移工自由選擇雇主,就像一般的勞動與就業市場——只要規範了基本可開放移工自由移動的產業類別,比如說旅宿業、比如說餐飲服務業,比如說製造與營建,甚至在農忙時期開放移工從事代耕的農工,讓移工也擁有選擇良木而棲的自由,讓產業之間的薪水與勞動環境自然形成競爭。
就從印度移工開始吧?讓政府與政府的會談,建立起一套穩定的移工來台準則,訂定適用移工行業別,讓台灣成為一個移工之島,帶入更多元的文化,更有活力的產業生產動態。唯有讓移工市場「變得更自由」,才能更進一步降低仲介對於移工的剝削,提升移工留在台灣提供勞動力的意願,同時也讓雇主們更加自律,自主地改善移工勞動環境。
移工市場的自由化,或許不是唯一的解方。
但確實是可以改善當前剝削移工長期沉痾的,一具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