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接連幾週跟大家談產業升級、談房市降溫,也談地產業界吸收游資的各種怪現象。然而製造業創造出來的盈餘資金,究竟為什麼如此容易會進入房地產界的「不歸路循環」,變成不事生產、卻可以讓人荷包賺滿的不動產?而不會進入產業投資,扶植新創與企業轉型的「正向循環」?追根究底,我們還是呼籲政府必須更大刀闊斧,從台灣租稅制度對投資制度的改革做起。
就投資房地產的大戶們而言,不乏把家族基金與大量從企業經營賺取的盈餘投入房地產投資者。而這些高淨值資產人士乃至家族企業,為什麼不把錢放進產業、增加投資,孵化更多新的關係企業?不就是因為錢永遠是聰明的。哪裡的風險更低,相對報酬更加穩健,錢就會往哪裡去。
這個道理非常簡單,相信大家都明白。
這樣說好了:假設我們是手中有10億元資產的家族企業或高資產人士,若在歐美國家,我們大抵會依照自身企業傳承與家族資產配置的需求,將資產交付信託,或者委由專業的經理人進行財富管理的配置,無論這10億元是依照怎樣的比例配置在房地產、現金資產、固定收益(fixed income)、保險,乃至於公開或私募的股權市場(public or private equity market),所有的收益都會回歸到單一主體來進行穿透性的課稅。
意思就是,無論是在哪種資產獲得利潤了,賦稅額度都是回歸到單一的營運主體來繳付。投資抵減、租稅優惠,也都是由同一個主體來承擔。
那回到台灣,在不同的資產項目有相異的課稅標準狀況下,隨著房地產的一路大多頭列車行駛、相形之下以有限合夥(limited partner)形式投資新創搞不好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高資產人士自然而然就會把較高的資產配置放進房地產市場。
舉個例子來看更清楚,如果同樣是7年期的投資(一般有限合夥人的投資年限是7年至12年,房地產免課短期轉手35%以上重稅的最低年限為5年),高資產人士在房地產投資的獲利僅需課徵20%稅率,然而投入創投事業的資本利得卻要併科所得課稅(嘿,那可是累進稅率會進到40%的所得啊)、或者以28%稅率分開計稅。
依照房地產仲介業者編製的房地產指數 ,在2015年至2022年間台灣六都與新竹地區,指數最低成長了20%,最高則成長了100%,「幾乎是穩賺不賠的投資了」,對吧?就是這樣的預期心理,讓房價一去不回。
錢是聰明的,你會選幾乎保證獲利且「稅率合理」的房地產來投資,還是無法保證獲利,且稅率尚且更高的產業項目來投資?
答案根本超明白。
政府除了抑制房市之外,在引導資金進入正向產業循環時,需要思考的,正是如何讓資金市場對於投資回報與稅賦的期望值回到平衡狀態——新創投資,可能是100倍的報酬,也可能讓資金歸零。我們認為,高資產人士投資產業,歸零的資金應該列入投資虧損的抵減項目,而賺取的資本利得,則應該降至「至少」與房地產投資的20%平等。
或者或者,把房地產投資的獲利稅率再拉高一點,這樣才公平嘛。
畢竟,唯有讓資金對於利得、稅賦的期望值重新取得平衡,才能將更多資金「擠出」房地產市場。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