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公司不能認同公平會於高通未依處分改正其違法行為時,即與其達成訴訟和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454)聯發科-本公司就公平會發佈有關高通公司之新聞稿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10 2.公司名稱:聯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公平會發佈有關高通公司之新聞稿 7.發生緣由:高通公司因涉違反包括公平交易法在內的競爭法規,陸續在全球被主管機關依法處分,各國際大廠及台灣相關廠商亦對高通提起訴訟。 公平會就高通之違法行為,已於一零六年十月予以處分,然而,公平會於高通未依處分改正其違法行為時即與高通達成訴訟和解,將原處分完全廢棄,不僅未要求元件層級之授權,亦未調整整機收費之權利金模式,未能堅持維護公平競爭的執法立場,對此結果本公司不能認同。
聯發科技對台灣的高科技研發投資及製造採購金額每年均超過兩千億元,同時創造超過九千個高階研發工作機會。
此外,聯發科技也是台灣未來5G等相關產業發展之重要關鍵廠商。 本公司認為此次訴訟和解之結果,將對台灣5G等相關產業的整體發展與全球競爭力,產生負面的影響。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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