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庫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獲准募集
核准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募集「合庫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7月26日核准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國內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債券型「合庫六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下簡稱該基金),總面額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該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募集最低成立金額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自基金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債券之總金額,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該基金6年期滿即終止。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受益權單位之申購,基金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即開放每日買回,但基金未到期前買回,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買回費用最高不得超過2%),並歸入基金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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