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投資等級債券ETF傘型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中國信託投資等級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中國信託投資等級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自108年3月11日申報生效。該基金之3檔子基金分別為「中國信託美國政府20年期以上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中國信託中國國債及政策性金融債7至10年期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中國信託中國5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最高各新臺幣200億元整,保管機構除「中國信託中國5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公司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餘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該3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2億元。
「中國信託美國政府20年期以上債券ETF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追蹤「彭博巴克萊20年期(以上)美國公債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U.S. Treasury 20+ Year Index)」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中國信託中國國債及政策性金融債7至10年期債券ETF基金」以追蹤「彭博巴克萊中國國債及政策性金融債7至10年期債券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China Treasury + Policy Bank 7-10 Year Liquid Bond Index)」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中國信託中國5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公司債券ETF基金」以追蹤「彭博巴克萊中國5年期以上美元投資級公司債券指數(Bloomberg Barclays China Corporate 5+ Year USD IG Bond Index)」績效表現為基金投資組合管理之目標。
「中國信託投資等級債券ETF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6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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