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之開放式股票型「元大台灣高股息優質龍頭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由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計價發行,自109年1月2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該基金自成立日起3個月後,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上市及上櫃股票、承銷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總額不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其中屬於「高股息優質龍頭」股票者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高股息優質龍頭」股票之定義訂於基金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