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權證流動量提供者於標的證券暫停交易等4種時機不提供報價
證交所表示,確保市場交易安全為證交所一貫的使命,讓大眾投資更穩當為證交所積極推動的重要理念,為維護投資人交易時的各項權益,證交所藉由分享實際查核案例提醒投資人注意,期使投資交易更安全、更安心。
【投資小百科】-案例分享
證交所券商輔導部近期接獲投資人甲君投訴某證券商未依規定報價,使甲君無法賣出權證,導致其損失。經證交所查核後,發現該認售權證標的證券當日ㄧ開盤即跌停鎖死,大幅低於履約價格;依據該檔認售權證公開銷售說明書所列「流動量提供者得不提供報價時機」,當標的證券價格跌停時,認售權證得僅申報買進價格,因而該檔權證全日未申報賣出價格,當日該權證於市場上之成交價多為投資人自行買賣撮合,並非證券商申報之委買價格,致甲君誤認為證券商報價不合理。
※竭誠為您服務,證交所小叮嚀※
證交所提醒投資人,流動量提供者於下列時機得不提供報價: (一)集中交易市場開盤後五分鐘內。(二)權證之標的證券暫停交易。(三)當流動量提供者專戶內之權證數量無法滿足每筆報價最低賣出單位時,流動量提供者得僅申報買進。(四)發行人自行訂定之其他時機等。投資人於購買權證應詳讀公開銷售說明書所列流動量提供者得不提供報價時機,有關「流動量提供者得不提供報價時機」,投資人可上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mops/web/index)認購(售)權證之個別權證基本資料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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