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全球富裕國家債券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第一金全球富裕國家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第一金全球富裕國家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一案,自108年9月10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富裕國家或地區之債券總金額應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第一金全球富裕國家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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