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恒生科技指數基金」募集案生效
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新光恒生科技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生效案
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開放式指數型「新光恒生科技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上海商業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自109年12月15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新光恒生科技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以追蹤恒生科技指數(Hang Seng TECH Index) 之績效表現為投資目標,且投資於標的指數成分股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
「新光恒生科技指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新光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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