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華銀2021年到期新興市場主權債券基金」募集案遭退回
大華銀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大華銀2021年到期新興市場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案退回
大華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大華銀2021年到期新興市場主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新臺幣50億元整,由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乙案,因該公司未於停止申報生效送達日起12個營業日內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5條第1項規定申請解除停止申報生效,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前揭準則第15條第2項規定,全案予以退回。(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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