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東董事會通過辦理私募1500萬股案,每股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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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0)牧東-公告董事會所通過辦理私募普通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9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陳珍琪小姐,為本公司之董事長。 4.私募股數或張數:依本公司112年5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不超過15,000仟股之額度內一年內分五次內發行;本次擬直接一次發行15,000仟股,實際發行股數以實際發行情形為準 5.得私募額度:私募普通股價格每股新台幣8元計算,預計私募募集金額為新台幣120,000仟元,惟依實際股東繳款及募集金額為準。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擬以112年11月17日主管機關裁決本公司暫停交易日作為本次私募定價日。依據股東會決議之定價原則,以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6.66元、7.45元及9.00元或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為9.18元。 (2)二者計算較高者9.18元為參考價格。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目前資本市場狀況及為掌握募集資本之時效性及可行性,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所需之資金,擬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年4月19日 11.參考價格:新台幣9.1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8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私募發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依證券交易法第 43 條之 8 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後三年內,除符合法令規定之特定情形外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交付日滿三年後,擬授權董事會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取得核發符合上市(櫃)標準之同意函後,並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申請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除訂價成數不得授權外)、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經審計委員會通過後,提請董事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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