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超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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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3)志超-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事宜
1.董事會決議日:112/11/1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李明熹總經理 陳浩仁處長 田煥生處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性質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李明熹/宇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李明熹/志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陳浩仁/祥豐電子(中山)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田煥生/祥豐電子(中山)有限公司處長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陳浩仁處長 田煥生處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陳浩仁/祥豐電子(中山)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田煥生/祥豐電子(中山)有限公司處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廣東省中山市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區沿江東二路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及銷售各類電路板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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