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亨:公司就撤仲案向新加坡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補公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490)同亨-補公告本公司就撤仲案向新加坡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仲裁相對人暨反仲裁聲請人:同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聲請人暨反仲裁相對人:E LA CARTE,INC.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新加坡上訴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CA/CA 14/2023 4.事實發生日:112/04/24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已就新加坡高等法院駁回本公司撤仲案,委請律師於2023年4月24日向新加坡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6.處理過程:本公司已就新加坡高等法院駁回本公司撤仲案,委請律師向新加坡上訴法院提出上訴。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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