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實:天津統實飲料取得中國天津市使用權資產,計約833萬人民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9907)統一實-代子公司天津統實飲料有限公司公告取得使用權資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使用權資產-不動產(廠房) 坐落於中國天津市空港經濟區經一路269號 2.事實發生日:113/11/15~113/11/1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4,114.09平方公尺,折合約1,244.51坪 每單位價格:每月租金人民幣80,347.88元(未稅) 交易總金額:使用權資產金額為人民幣8,327,20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天津統一企業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最終母公司同為統一企業(股)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業務上之整體規劃及符合生產營運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建物係自行建造,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條件:每季支付租金人民幣241,043.64元(未稅),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同等條件下,天津統實飲料有限公司享有優先租賃權。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區域市場行情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生產營運之需要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1月1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1月1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43,400,000元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為RMB 9,641,746.(約為NTD 43,400仟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