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安:公司董事接獲請求解任董事職務之訴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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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8)明安-公告本公司董事接獲請求解任董事職務之訴訟事宜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2)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鄭錫潛) (3)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劉安(日+告)、呂英誠、鄭紹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智院駿致113商調14字第1130001850號 4.事實發生日:113/06/0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1)劉安(日+告)除擔任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揚)董事同時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長一職。 (2)本公司之子公司明揚,於本日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來函。 受理投保中心113年度商調字第14號解任董事職務事件,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以下稱投保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對明揚董事劉安(日+告)、呂英誠、鄭紹廷等三人提起解任董事職務訴訟。 6.處理過程:明揚將委請律師研議評估進行後續處理方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明揚將委請律師研議評估進行後續處理方式,本公司將視訴訟結果依法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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