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壽董事會決議辦理現增5億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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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7)三商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發行普通股500,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總金額俟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於董事會授權之價格區間內,依相關法令規定及視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數之10%,計50,000仟股 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新股數之10%,計50,000仟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數之80%,計400,000仟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分配不足一股部分原股東逾期未拼湊者,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強化財務結構並提升資本適足率。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增資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於授權之價格區間內另訂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募集金額、增資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其餘增資發行相關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若因市場情形之變動,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予以調整。 (3)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每股實際發行價格因市場變動而調整,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將相對減少本次資金運用計畫所需金額;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將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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