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財政部:農田水利預算80%須用於設施興建
精實新聞 2013-04-23 13:40:57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財政部公布,為規範和加強中央財政統籌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中央財政統籌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其中規定,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80%用於農田水利設施建設。
具體使用範圍包括:小型農田水利設施、田間工程和灌區末級渠系的新建、修復、續建、配套、改造;山丘區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壩、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設;發展節水灌溉,推廣渠道防滲、管道輸水、噴灌滴灌等技術;牧區農田水利建設。
另外,中央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20%,用於上述農田水利設施的日常維護支出。
根據大陸水利部部長陳雷於2012年底召開的全國冬春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會議表示,在冬春水利興修方面,去(2011年)冬今(2012年)春全國累計完成投資2,924.9億元(人民幣,下同),年增35.2%。今(2012年)冬明(2013)春,總投資較上年增長15%以上。意味著全年全國農田水利建設總投資可望超過3,36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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