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賢研發董事會決議初創新板上市前現增300萬股案,暫訂每股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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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1)聚賢研發-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創新板上市掛牌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2/20 2.增資資金來源: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普通股3,0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新台幣70元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依市場情況及承銷方式洽主辦證券承銷商協調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30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2,70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總數之10%,計3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股數2,700,000股依據證券交易法第28-1條規定及本公司 113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由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全數提撥辦理創新板上市前之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優先分認之規定。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2)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分,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股份均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目前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俟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後,後續增資作業項目,擬授權董事長訂定實際發行價格、認股基準日、停止過戶日、股款繳納期間及增資基準日等事項。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之必要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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