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傳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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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8)景傳-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同意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一)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豪 (二)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鄔家鈺 (三)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華 (四)獨立董事徐履冰 (五)獨立董事蘇松輝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一)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豪 拉脫維亞Fiber Optical Solution board director 芬蘭Kindhelm Navigation board director (二)董事華榮電線電纜(股)公司代表人:鄔家鈺 松瑞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國際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會計主管 (三)董事華隆微電子(股)公司代表人:翁世華 穎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四)獨立董事徐履冰 徐履冰律師 范嘉倩律師執業律師 復興木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華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臨時管理人) (五)獨立董事蘇松輝 國票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國際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國票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IBF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董事 國旺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董事長 皇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薪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委員 威碩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股東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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