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財政部:地方社保基金只能投資定存或國債
精實新聞 2012-03-27 09:03:16 記者 余美慧 報導 大陸財政部26日發布《加強和規範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管理有關問題通知》,規定除轉存定期存款、購買國家債券,地方財政機關不得動用社保基金結餘,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由於日前社保基金理事會才受託投資營運廣東省養老資金1000億元(人民幣,下同),因此,上述通知公布後即引發市場爭議。
對此,中證網引述廣東省財政廳人士指出,目前廣東部分養老金委託運營是經過國務院特別批准的改革試點,其他地區和其餘規模的養老金則未經國務院特批,仍然不允許採取其他方式進行投資,因此,兩者並不衝突。
大陸財政部明確表示,地方各級要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結餘情況,提出可轉存定期存款或購買國家債券的基金結餘數量和期限的建議;地方財政單位不得動用基金結餘進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間接投資;要求地方財政單位要建立健全基金保值增值制度及運作機制,在確保基金支付安全的前提下實現保值增值。
大陸財政部表示,規範社保專戶管理,是維護財政資金安全,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一項制度性、機制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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