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邁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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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5)達邁-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 吳聲昌 (2)董事 曾美齡 (3)董事 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芳菊 (4)董事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朝欽 (5)獨立董事 林詩梅 (6)獨立董事 汪建民 (7)獨立董事 林倩如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吳聲昌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董事長 (2)董事:曾美齡 柏彌蘭金屬化研究(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3)董事:川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謝芳菊 志豐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幃翔精密(股)公司獨立董事 (4)董事: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朝欽 微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東聯互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金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朝昌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晶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立凱電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5)獨立董事:林詩梅 華經資訊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建漢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6)獨立董事:汪建民 詠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獨立董事:林倩如 長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 華經資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票決結果, 贊成權數87,973,194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528,215權)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93.69%; 反對權數106,081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106,081權)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0.11%; 無效權數0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0權)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0.00%; 棄權/未投票權數5,809,398權(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5,594,398權)佔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6.18%; 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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