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定案 明年1月起復徵
精實新聞 2012-04-10 08:12:19 記者 陳怡潔 報導 證所稅確定開徵!財政部9日晚間表示,財政健全小組已達成共識,明年1月起復徵證所稅,後年(民國103年)5月須申報明年的證券交易所得。至於證所稅要併入「最低稅負」或是「所得稅」課徵,財政部將於週四提出建議版本報請行政院核定。
財政健全小組已達成共識,明年1月起將復徵證所稅,後年(民國103年)5月須申報明年的證券交易所得。投資人可自由選擇比較有利的成本認定方式,一是自行舉證實際買價成本,二是以制度實施前某一時點的收盤價做為買價,從而認定未來賣出後的所得金額。
至於證所稅要併入「最低稅負」或是「所得稅」課徵,財政部將於週四提出建議版本報請行政院核定。據了解,目前財政部傾向納入最低稅負制實施的可能性較高,也就是修訂「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增訂上市櫃公司股票投資利得納入計稅。屆時個人年所得在六百萬元以上者,就會被課徵證所稅。
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證所稅課稅究竟是在最低稅負制下「拓寬小路」,或由修正所得稅法來「開闢大路」仍未有定論,財政部將在綜合評估、明列利弊得失後,於本周四提出財政部版本。但無論選哪一種稅改方案,都必須考量稽徵成本,她希望能找到一個「最大公約數」;除了股票外,包括期貨、債券等有價證券,也會一併考量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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