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泰集團接手宏福人壽
宏福人壽7月12日正式與宏泰集團簽訂投資協議,宏泰並立即將15億元現增款項匯入宏壽帳戶,成為宏壽的主要股東之一;若加計宏票即將轉讓與宏泰達54%的宏壽質押股,宏泰持有宏壽的股權比重已達65.31%。英商保誠集團(Prudential),由於在讓股比例上,遲遲無法與宏福集團達成共識(按:原雙方簽訂協議書上,宏福集團承諾讓股91.5%與英商保誠,但宏壽卻僅能提供75.76%股權),在宏福集團遲至12日上午,仍無法湊足91%宏壽股權的情況下,英商保誠最終不得不宣布放棄認股事宜。而為了爭取投資時效,以宏泰建設董事長林堉璘為首的銀行團,則搶在第一時間,優先與宏福集團完成投資協議,立即在12日匯進15億元資金,幫宏壽達成財政部現增規定。
宏福人壽方面強調,宏泰集團已承諾不辦理減增工作,以維持原宏壽股東權益。同時若以宏票即將轉讓與宏泰達54%的持股(以宏壽原46億資本額計算,54%持股約為24億8,400萬元)再加計15億元的新增股本,宏泰集團目前持有宏壽的股權比重約達65.31%。此外,宏泰集團也同意以每股1.75元價款全數承接宏壽債權銀行股權。不過目前包括中華商銀及僑銀已初步表達「以債做股」,擔任宏壽股東的意願。但銀行團對於宏壽以債做股價格(即每股1.75元)及當初宏壽集團負責人陳政忠要求不足債款部分,銀行團需放棄追索的但書,則表達無法同意的立場,債權銀行團與宏壽新東家宏泰集團,及宏福集團三方之間,將就未來的讓股事宜,再進行細部磋商。
雖然宏福人壽已經確定由宏泰建設接手,不過由於資本適足率及「增資條款」、「債權換股權」的投資比例超過銀行法等問題尚未取得共識,預計債權銀行團還將針對這些問題與財政部進一步開會討論。債權銀行指出,原本7月9日雙方就準備簽約:但是,銀行卻發現: 1.華僑銀行資本適足率低於8%,轉投資必須專案報請財政部同意。 2.中華、華僑、安泰銀行因為持股超過宏壽資本額的5%。
依銀行法規定無法轉投資,財政部必須通融,此外每家銀行辦理宏壽股票質押的價格不一(每股2至7元不等,目前轉讓的價格為1.75元),幾家質押價格過高的銀行已被會計師要求提列「跌價損失」,與銀行以債換股、避免虧損的原意相違背。此外,協議書中的「增資條款」約定,「債權銀行日後若不願繼續增資,形同放棄原認股權」,由於此條款並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恐怕還有談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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