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最高法院裁決界定 零工工人屬承包商非僱員
據媒體報導,加州最高法院25日一致裁定,維持四年前由選民通過的22號提案,容許Uber等網約租車公司以獨立承包商身份對待司機和送貨工人,而非公司僱員,被視為這些零工經濟公司一項重大勝利。
非牟利新聞網CalMatters報道,2020年加州58%選民贊成下通過22號提案,同年實施。22號提案確實提供零工工人一些福利,但不包括完整的勞工保障包括工傷補償,這項由Uber等公司斥資2億多元通過的提案規範其司機為非僱員。
業界最新估計,現有140多萬州民為Uber、Lyft和DoorDash等應用程式服務公司工作。
法官們在裁決時並未考慮零工經濟的優劣,今年5月法庭口頭辯論上的焦點落在,22號提案是否與給予州議會責任建立完整工人補償系統的加州法律不相容。透過將零工工人定性為獨立承包商,22號提案令其沒有領取工傷補償福利的資格。一直尋求推翻新法的加州服務業雇員國際工會(SEIU California)認為此舉違憲。
州最高法院華裔法官劉弘威(Goodwin Liu)主筆的判決書指出,關於州議會和工人補償的法規「並未妨礙選民行使其公投權,就涉及工傷賠償的事宜提出立法。」
專注於勞工事務和不平等議題的爾灣加(UC Irvine)法學系教授杜巴爾(Veena Dubal)形容判決是「悲劇的結局」,但「這不是末路」。杜巴爾推測,勞工倡議人士可以自行提出提案,或地方和州政府可以透過對工人友善的法規,例如將以算法公式為同類工作設定不同工資列為非法等。
零工企業2020年支持22號提案,成功將它們豁免於將司機和送貨工人視為公司僱員的AB5法案之外。AB5法案恐顛覆這些公司的營運模式。Uber上月透過訴訟推翻AB5失敗,意味只有依賴22號提案,方可允許網的和外送平台公司免受AB5限制。
曾任全國勞工關係委員會(NLRB)主席的史丹福大學法學系榮譽教授古爾德(William B. Gould)認為,判決對一直遭邊緣化的零工工人是一個巨大挫折,代表這些企業「可以利用昂貴且資金充裕的競選活動剝奪工人權利」。(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