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CA暫時適用議定書正式生效,歐盟單一專利開展歷史新頁
UPCA暫時適用議定書正式生效,歐盟單一專利開展歷史新頁
在奧地利1/19日向歐盟理事會募書處寄存該國批准單一專利法院協定之暫時適用議定書(the Protocol on Provisional Application of the UPC Agreement)後,促使該議定書生效。其意味著該協定之暫時適用期(Provisional Application period, RAP)的開始,以及單一專利法院(UPC)作為國際組織的誕生。
瑞典智慧財展局局長Peter Strömbäck表示,早在2009年,25個歐盟會員國就達成單一專利制度(Unified Patent, UP)的共識,但因德國憲法法院提出關於UPCA有效性以及英國脫歐等問題,耗費相當時日後,現相關國家都予批准,爰UP制度可望於2022年秋季生效,未來對於專利申請、維權、以及無效等程序將更為簡化,相關費用將更為經濟。
目前UP制度已獲得德國、法國與義大利等13國批准;而UPCA則有24國簽署(謹註:西班牙、波蘭及克羅埃西亞等3國迄未簽署),其中16國批准。另查UPC刻正進行相關法官招聘等籌備工作,未來除將在盧森堡設上訴庭(Court of Appeal)、德國慕尼黑與法國巴黎設中央法庭(Central Division)、以及德國多處與義大利米蘭設地方法庭(Local division)外,亦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設立北歐與波羅的海地區法庭(Nordic-Baltic Regional Division)。(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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