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龍預計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不超過300萬股,113~118年可能費用化金額約671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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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5)佳龍-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予重要員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5/08 2.預計發行價格:以每股新台幣10元發行。 3.預計發行總額(股):以不超過本公司普通股3,000千股為限 4.既得條件:符合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所訂之服務年資與績效條件等綜合指標者。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獲配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遇有未達既得條件者,本公司將依法以原發行價格收回其股份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截至發行日止為本公司正式員工且績效良好者為限。實際得為獲配之員工及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績效表現、整體貢獻及其他因素等,並考量對ESG參與貢獻度,及公司營運需求及業務發展策略所需,於法令規定之限額內依本公司訂定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分配之。 2.單一員工獲配之數量依募發準則規定辦理。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本公司及股東之利益,期確保本公司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並使本公司營運目標與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成果亦能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本次預計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股數3%為限。 以本公司停止過戶開始日前十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每股32.38元計算,假設係以每股10元為認股價格全數發行,並考量員工既得期間、股價波動率、無風險利率等因素,代入選擇權評價模型計算,發行後每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對113年度、114年度、115年度、116年度、117年度及118年度之估算分別為新台幣2,798千元、14,920千元、20,515千元、19,583仟元、7,460仟元及1,865千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對公司113年度至118年度每股盈餘影響各約0.03元、0.14元、0.20元、0.19元、0.07元及0.02元(以停止過戶日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03,208,229股計算)。然本公司未來年度之營收預估將持續呈成長趨勢,故整體評估,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現有股東權益亦應無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員工獲配新股後未達成既得條件前,除繼承外,不得將該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出售、質押、轉讓、贈與他人、設定,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其他權利受限制情形依本次發行辦法及信託保管機構之約定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本公司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將以股票信託保管之方式辦理。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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