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電:新高雄有線電視處分高雄大大新寬頻500萬股,交易總金額87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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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4)大豐電-代子公司新高雄有線電視(股)公司公告處分高雄大大新寬頻(股)公司全部股份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高雄大大新寬頻(股)公司;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3/11/7~113/11/7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5,000,000股 每單位價格:17.4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87,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大大寬頻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聯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配合集團寬頻事業整合、市場趨勢及長期策略考量,為優化集團投資架構與營運管理效率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董事會決議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獨立專家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17.40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新高雄有線電視(股)公司持有高雄大大新寬頻(股)公司之 數量:5,000,000股 金額:新台幣87,015,666元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1.20%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93%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20,804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配合集團寬頻事業整合、市場趨勢及長期策略考量,為優化集團投資架構與營運管理效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1月07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3年11月07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圓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林錦華會計師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北市會證字第4231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調整投資架構:原為新高雄有線電視(股)公司持有高雄大大新寬頻(股)公司100%股權,調整成由大大寬頻(股)公司直接持有高雄大大新寬頻(股)公司100%股權。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27.資金來源: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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