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旺取得桃園市平鎮區山子頂段及中庸段不動產,計約5.5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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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9)富旺-公告本公司取得桃園市平鎮區山子頂段及中庸段不動產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桃園市平鎮區山子頂段及中庸段土地。 建物: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一路建築物。 2.事實發生日:109/11/11~109/11/1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乙種工業區土地面積9,620.2平方公尺,折合2,910.12坪, 農業區土地面積1,895.63平方公尺,折合573.43坪, 建築物面積10,380.44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共計:新台幣558,310,000元, 乙種工業區土地換算每坪單價約新台幣182,000元。 農業區土地換算每坪單價約新台幣5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簽約款:10%; 用印款:5%; 完稅款:5%; 尾款:80%。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後決定交易。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市場交易價格及估價報告。 決策單位: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核定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鼎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561,014,78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郭世琛。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0)中市地估字第00001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取得待售土地及建物投入相關開發建案銷售,增加公司收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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