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致茂對公司提起侵害專利權損害賠償事件之民事起訴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706)惠特本公司收到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送達致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本公司提起侵害專利權損害賠償事件之民事起訴狀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原告:致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本公司及負責人徐秋田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智院駿審五111民補69字第1110001652號函 4.事實發生日:111/04/29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致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致茂公司”) 對本公司及法定代理人提起侵害專利權損害賠償事件之民事起訴,主張本公司侵害致茂公司中華民國第I431291號專利,請求新台幣1,000萬元之賠償,暨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之利息。另要求本公司不得直接或間接、自行或委請他人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進口與該專利相關之產品。 6.處理過程:本公司自接獲起訴狀後,已委請律師處理,以維護本公司權益。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本案始進入訴訟程序,本公司不予評論。以目前所得資訊及前開金額,該訴訟案件並未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造成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會就上開訴訟積極回應以維護公司之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