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德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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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4)好德-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陳國鴻 (2)董事:竹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俊廷 (3)董事:六意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陳欣意 (4)董事:洪銘琪 (5)獨立董事:程天縱 (6)獨立董事:李大經 (7)獨立董事:曾明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於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獨立董事:曾明仁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東莞能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東莞能率科技有限公司:東莞市寮步鎮華南工業園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東莞能率科技有限公司:電子靜相照相機之產銷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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