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緩稅2000億人幣,續助力中小微企業紓困
MoneyDJ新聞 2021-10-28 11:22:22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中國國務院昨(27)日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道,預計可為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元(人民幣,下同)左右。此次中國國常會再次聚焦中小微企業,這也是今(2021)年10月以來國常會連續三次部署支持中小微企業。另外,會議決定,延長境外投資者投資中國境內債券市場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對外開放和吸引外資。
會議決定,對今(2021)年第四季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實現的企業所得稅和中國國內增值稅、中國國內消費稅及隨其附徵的城市建設維護稅,以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含其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其中,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製造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其實現的稅款全部緩稅;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至4億元的製造業中型企業,實現的稅款按50%緩稅,特殊困難企業可依法特別申請全部緩稅。緩稅自今年11月1日起實施,至明(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預計可為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元左右。
另外,為紓解煤電、供熱企業經營困難,對其今年第四季實現的稅款實施緩繳,預計緩稅總額170億元左右。上述緩稅措施延期繳納時間最長為3個月。
會議並指出,要堅持擴大對外開放,發揮中國國內大市場的優勢,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吸引外資力道,鼓勵更多外資透過債券市場參與中國國內發展。會議決定,將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
上證報指出,2018年11月,中國財政部發布《關於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政策的通知》,決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當時政策期限暫定3年,此次國常會明確了要將實施期限進一步延長。中原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王軍表示,此次政策有利於保持和增強中國金融市場對外資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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