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鼎:萬鼎工程服務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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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9)新鼎-代重要子公司萬鼎工程服務(股)公司公告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
1.股東會決議日:111/04/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吳國安,萬鼎公司董事 蔡江南,萬鼎公司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吳國安董事 (1)新鼎系統(股)公司董事長 (2)益鼎工程(股)公司董事 (3)財團法人中鼎教育基金會董事 蔡江南董事 世領有限公司董事 新鼎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新鼎系統(股)公司副總經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蔡江南,萬鼎公司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新鼎信息技術(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市普陀區大渡河路168弄26號7樓704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研發、設計、製作計算機系統和網路應用軟件,銷售代理及自產產品,提供相關技術諮詢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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